各航空公司退废票规定 (此规定仅供参考,最终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查看各航空公司升舱规定
废票的要求:
1、出票当日可提交废票,废票手续费10元/张; 2、非当天起飞航班在供应商下班前20分钟提交废票申请; 3、当天起飞航班在飞机起飞前2小时20分钟提交废票申请; 4、特殊产品订单废票规定根据出票条件而定; 5、 金鹿废票:编码里有多个人的订单,不能分开提交废票申请; 6、 厦航B2B废票:厦航当天起飞当天所出B2B票,无法作废; 7、 国航B2B废票:国航当天起飞当天所出B2B票,无法作废; 8、暑运、春运期间的废票客规按照航空公司发布的废票客规为准
特别提醒:凡是客票中备注了不得退票的,退票只退税费。

西藏航空(TV) 2012年1月11日起执行客规:特殊航线>>普通航线>>

 

特殊航线
适用时间 订座舱位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备注
同舱位改期 子舱位变更 自愿签转
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销售的客票 E、I、W、Z、D、A 30% 如果票面存在差额需先补齐差额;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收取人民币100元/次;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人民币200元/次。 收取客票票面价格与变更舱位票价间的差额。 不允许 1、适用范围:各销售代理人使用BSP、B2B销售的客票
适用航线 拉萨-西宁-拉萨 西宁-玉树-西宁、拉萨-格尔木-拉萨、拉萨-银川-拉萨 银川-北京-银川、重庆-邦达-重庆(单程往返均适用)

 【新客规】2012年1月11日执行

普通航线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2年1月11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2年1月11日(含)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西藏航客服电话:4008089188
舱位 产品/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F 250%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使用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票价的客票,不收取退票费。
A 220%
Y 100% 收取5%退票费
B 90%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不允许
M 88%
H 80%
K 75%
L 70%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4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J 65%
Q 60%
G 50%
V 45%
R 40%
T/U/W/Z
/I/D/P舱
(OW/RT)产品
特价 3折以上按照所对应的客规执行
3折(含)以下收100%退票手续费
不得改签
F 儿童票 免费退票 免费变更 允许
Y
  婴儿票
 
适用时间 订座舱位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自2013年12月8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销售2013年12月8日至2014年2月24日期间航班日期的客票
Y 20% 30% 10% 20% 1、适用范围:各销售代理人使用BSP、B2B销售的客票
2、涉藏航线Y舱自愿改期、退票规定:
适用于销售林芝、邦达、阿里、日喀则进出港航班的客票;儿童、婴儿、军(警)残旅客不适用
3、不在此期间的客票改期到此期间,均按照此规定执行。
4、此期间的客票改期到不是此期间,均按照此规定执行。
5、Y舱自愿改期、退票规定办理
 
特殊航线
使用时间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以客票上的航班起飞时间为准)
自2013年6月20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销售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15日期间航班日期的客票 Y 20% 30% 10% 20%   适用于销售拉萨、林芝、邦达、阿里、日喀则进出港航班的客票;儿童、婴儿、军(警)残旅客不适用。
自2013年7月23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销售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航班日期的客票 Y 20% 30% 10% 20%   适用于销售林芝、邦达、阿里、日喀则进出港航班的客票;儿童、婴儿、军(警)残旅客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