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空公司退废票规定 (此规定仅供参考,最终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查看各航空公司升舱规定
废票的要求:
1、出票当日可提交废票,废票手续费10元/张; 2、非当天起飞航班在供应商下班前20分钟提交废票申请; 3、当天起飞航班在飞机起飞前2小时20分钟提交废票申请; 4、特殊产品订单废票规定根据出票条件而定; 5、 金鹿废票:编码里有多个人的订单,不能分开提交废票申请; 6、 厦航B2B废票:厦航当天起飞当天所出B2B票,无法作废; 7、 国航B2B废票:国航当天起飞当天所出B2B票,无法作废; 8、暑运、春运期间的废票客规按照航空公司发布的废票客规为准
特别提醒:凡是客票中备注了不得退票的,退票只退税费。

河北航空(NS) 2014年1月16日出票执行新客规>> 2012年7月10日出票执行新客规>>

 【新客规】2014年1月16日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4年1月16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4年1月22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河北航客服电话:024-88298321、0311-96699
舱位 产品/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自愿签转 备注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前取消订座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内及起飞后取消订座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前取消订座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内及起飞后取消订座
F 200% 免费退票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票面价5%的改期费 允许 1、舱位变更: 如果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与原客票上列明的舱位不相符,按以下规定办理:(1)从较高等级舱位改为较低等级舱位,按自愿退票办理.(2)从较低等级舱位改为较高等级舱位,收取实际票价价差.
2、改期费与舱位变更费同时发生时,仅收取实际票价价差,免收改期费.变更后如需再变更,按最近一次变更后的舱位规定办理.
3、变更航程:按自愿退票处理(特殊产品客票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同舱客票改期后再退票,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升舱后再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新票价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5、重复购票旅客退票时按自愿退票办理
A 160%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不允许
Y 100%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5%的改期费 收取票面价10%的改期费 允许
T 90% 不允许
H 80%
M 75%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3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10%的改期费 收取票面价20%的改期费
G 70%
S 65%
L 60%
Q 55% 收取票面价4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20%的改期费 收取票面价30%的改期费
E 50%
V 45%
R 40%
K/Z/D 若销售3.6折(含)以上舱位运价,填写该运价所对应的舱位客票类别代码
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不允许
若销售3.6折以下舱位运价,则为Y+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即YK,YZ,YD.
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W/X/B/U/O/I 见河北航相关特殊舱位产品销售管理规定
P(头等舱各类优免票) F00或F+折扣率
J(经济舱常旅客优免票) Y00或Y+折扣率
N(经济舱优免票) Y00或Y+折扣率
F 儿童票 免费退票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票面价5%的改期费 允许
A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Y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5%的改期费 收取票面价10%的改期费
婴儿票 免费退票 免费变更
团队客票自愿退票相关规定 1、客票总价格与客票所有航段Y舱全价总和之比小于40%,不允许自愿退票.
2.客票总价格与客票所有航段Y舱全价总和之比大于或等于40%,团体旅客购票后自愿要求退票,除河北航具体产品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团队客票全程未使用情况下:在第一航段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退票,收取客票总价30%的退票费;(2)在第一航段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退票,收取客票总价50%的退票费;(3)在第一航段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提出退票,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3.团队客票部分使用情况下提出退票,需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剩余未使用航段客票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后如没有剩余金额,则不予退票;如有剩余金额,未使用航段客票退票以未使用航段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为标准,参照团队客票全部未使用的规定予以退票.
4.团体部分旅客自愿要求退票,参照以上团体旅客退票规定执行.

 【新客规】2012年7月10日执行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0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2年7月10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河北航客服电话:024-88298321、0311-96699
舱位 产品/折扣 自愿退票 同舱同价改期 签转 备注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内及起飞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内及起飞后
F 200% 免费退票 收取5%退票费 免费变更 免费变更 允许 1.名字中音同字不同、异体字、形似字、个别字偏旁差错、英文名的个别字母出错需要变更的,须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提出,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按自愿退票处理。

2.不得自愿变更航程,按自愿退票处理。

3.变更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按首次购票的客票舱位、票价及退票规定计算退票费,将最后一次客票的舱位价格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4.儿童(含无陪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按其实际订座舱位所对应的规定收取退票费。婴儿免收退票费。
A 160% 收取5%退票费 不允许
Y 100%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T 90% 不允许
I 85%
H 80%
M 75%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5%的变更费 收取10%变更费
G 70%
S 65%
L 60%
Q 55%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40%退票费 收取10%的变更 收取20%变更费
E 50%
V 45%
R 40%
K/N/Z/D 可销售任何票价区间运价,Y-R舱位票价区间仅作为K/N/Z/D舱确定客票类别的依据,不作为明折明扣折上折的依据 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W/X/B/U/O 见河北航相关特殊舱位产品销售管理规定
P(头等舱各类优免票) F00或F+折扣率
J(经济舱常旅客优免票) Y00或Y+折扣率
Z(经济舱优免票) Y00或Y+折扣率
F 儿童票 免费退票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 免费变更 免费变更
Y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